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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一讲---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作者:伊帕尔古丽·衣明 编辑:武国松 发布时间:2020-04-29

为扎实推进学生党员培训教育工作,永利官网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3时开展“党员权利与义务”讲座。本次讲座由学生党总支书记武国松老师主持,学院副院长潘文彬副教授主讲,主讲内容为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党课开始,潘文彬老师为大家播放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冲锋在前事迹的相关报道视频。由此引出我国抗击疫情采取的有效举措、取得的成功经验,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无数党员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让党旗在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疫情防控取得的阶段性胜利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对维护世界人民生命与健康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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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潘文彬老师带领大家宣读入党誓词,回顾入党初心。强调要明确作为一名党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通过不断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同时,在成为党员之后,更要加强学习,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的为共产主义事业做出贡献。

党员的八项义务

潘文彬老师向同学们讲解《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历史演变过程、重要性以及基本结构与内容。主要详细讲述了党员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的基本内容,让同学们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了正确的理解。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是保障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也在履行义务,不能把权利和义务割裂开来,要真正做到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在党员的义务方面潘文彬老师着重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倡导培训班同志们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增强自身本领,把自己打造成适合时代发展的多样性人才。

党员的权利

党员的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